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刘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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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教研室主任

    

刘海霞,女,1992年7月山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2007年6月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2004年11月晋升副主任医师2018年高级讲师,是卫生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双师型”教师,从事临床外科护理、康复专业教学工作27年,始终满怀着对卫生教育工作的热爱,兢兢业业,努力钻研,勤奋工作,成为学校护理和康复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护理专业名师教学团队带头人、青岛市教学能手、青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等光荣称号,主笔完成中职康复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顺利通过了教育部评审并颁布实施,我校因此成为全国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继续引领中职康复技术专业的发展。担任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康复治疗类专指委委员兼秘书,全国外科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康复治疗技术类专业分委会委员等。担任临床护理教研室主任,带领本教研室老师认真钻研业务,曾被学校和青岛市卫计委评为党员先锋岗。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在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二十余本,其中主编4本,副主编近十本。承担了教育部教学目录修改关于取消康复技术专业方向的论证工作,写出论证报告,顺利通过卫生行指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教育部评审。参与并牵头开展了全国职业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条件状况调研和标准制定工作。承担了教育部教学目录修改关于取消康复技术专业方向的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