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现代化教育强省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格局中系统谋划布局,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突破口,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省现有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398所,其中省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数达208所,占全省中职数的52.2%。高职院校83所(含批准设立6所),其中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学校15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国家优质高职、省技能型名校和省优质高职达到40所,占全省高职数的51.9%。2019年,我省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同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与省委书记达成共识,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探索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打造现代职业教育的样本和标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整省推进职教高地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高规格成立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教育部部长、山东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组长,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12个司局和山东省9个厅局的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加强政策衔接统筹,形成工作合力。16市党委、政府参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山东省6部门联合印发《“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整省推进、提质培优,16市、137个县(市、区)、204所中职学校、76所高职院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从不同层面和领域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趟路子。三是省委、省政府将职教高地建设纳入重点攻坚行动,列入督查督导事项,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督查,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省市县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的路径。一是建立区别于夏季高考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考试招生制度,让更多有潜质有基础的中职学生能够进入优质学校学习技术技能。目前,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1万多人,报名人数从2012年的4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余万人;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其中对获得国家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探索实施单独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录取模式,结合高职院校扩招,2019、2020年将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增加到82所。三是探索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目前试点专业点156个,年均培养规模8310人;3所学校承担国家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大力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数达到1500个,其中,“三二连读”专业点1111个,占中职专业点数的39.7%,年均招生规模10万人。

三、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一是将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做好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着重培育学生专心专注、敬业乐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二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推进德技兼优“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认定2072名职业院校学生为第一批2018年度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确定2万名在校生为2019年度培育对象。三是健全国家、省、市、校四级比赛机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鼓励支持师生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017年以来,我省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成绩保持全国第一。四是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全省44所中职学校、52所高职院校和19所本科高校承担4.52万人的试点任务,鼓励学生在获取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四、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策供给,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优化了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参与制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二是明确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不超过20%提高到30%;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遴选确定169个项目,培养学徒8000余名,参与企业近400家;遴选120个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进一步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校企对话制度,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191个各级各类职教集团(产教联盟),参与行业企业4300余家(次),支持职业院校与知名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成立师资培训基地,嵌入共同开发的特色课程,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培养,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促进人才供需紧密对接。四是开展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首批9个混合所有制试点拉动社会资本投入22.3亿元,全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职业院校达到40余家。

五、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出台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学费,并对第三学年全额拨付公用经费,生均经费按专业类别分为2800元、3300元、3900元、4500元4个档次。二是出台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奖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提高市属高职院校学生定额,2017年以来公办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保持在1.2万元以上。三是实施重点工程支持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累计投入20.17亿元,实施中职规范化建设工程、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校建设工程、省优质高职院校工程,对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予以重点支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中、高职品牌专业(群)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等,着力提高内涵建设水平。

六、努力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在职业院校中广泛开展劳模和工匠精神大讲堂活动。邀请劳动模范、技能大师、能工巧匠等进校园、进课堂,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职业理想,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二是与枣庄市人民政府成功举办首届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并将论坛永久举办地落户我省枣庄市,推动匠心文化传承与创新。三是认真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技能大赛,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成就,展示职业院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让更多的学生、家长、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人才观。四是定期举办媒体见面会、新闻通气会,及时传递职教声音、传达国家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赢得社会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结合代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作用,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二是着力优化顶层制度设计,紧紧围绕考试招生、学制构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治理体系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研究制定18项配套文件,通过制定一揽子政策破解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三是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积极争取在进入“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优化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遴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专门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支持长学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四是建设一流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深入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支持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完善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分区域、分行业制定专业布局规划,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高职专业(群)。五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学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六是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拓宽发展通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与重要贡献,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理念,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办好每年一次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