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院校最新招生政策?中职院校最新招生公告

中职院校最新招生政策?

1、是中等职业教育定位调整,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

2、是职教高考将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通过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3、是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支持优秀专科高职升格,或者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支持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
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其他学校、教育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相应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或者提供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学分课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实施。
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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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院校最新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地位,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春季招生的学校应为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公布的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普通中专学校。

二、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注册;未通过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登记学生信息的不予注册学籍。

三、招收初三年级学业困难学生的,应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于2023年秋季学期进行学籍注册;学生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中职学校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四、各市(区、县)要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审核辖区内春季招生学校资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严禁在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注册学籍。

五、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来源:职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