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2023年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2023年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我厅将根据公示情况按程序报批。联系电话:0531-51793707。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附件:

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