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高质量“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日期:2023-03-20


摘要: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断转型升级。在系统分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历程和目前所处的新阶段新格局,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高质量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高质量“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五项重要举措。即加快落实“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推进职教师资本硕一体化培养、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背景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家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国正大踏步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每年新增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大中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每年逾千万,就业备受社会关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也受制于人才,迫切需要人才培养和使用一体化,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信息、技术、资源、利益等领域共建共享,提升教育发展的新动能,拓展教育发展新形态,增强教育发展的适应性,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人才需求侧有效衔接。为此,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我国产教融合的历史和趋势。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历程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职业教育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一改以往“校办工厂、以厂养校”的培养格局,即从依托校办企业变为依托社会企业办学,中国职业教育开始与世界职业教育接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提出也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落实党中央的要求,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6年,党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站在整个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了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性,并对未来十年深化产教融合的目标做出规划,即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的作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推动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协调发展,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支持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要求企业提升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等。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规模、结构和层次,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可见,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新《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教融合制度,而且“校企合作”以一个共同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而不是校、企双主体,等等。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进入新阶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命题,将科技、教育、人才等工作列为专章阐述,统筹部署,集中表达,通过协同配合、系统集成,共同塑造现代化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在教育领域,“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开辟了职业教育的新境界新格局新高度。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教育领域除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外进入全面普及化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三融”举措,推动“三教”协同创新。“三融”,即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产教融合,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融合,实现教育和产业互补互融、共生共长,做到以产定教、以教促产、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直面产教融合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将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捆绑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良性互动机制,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一方面,为进一步增强产教融合发展的优势,基于新时代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现实,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以产业园区为基础,以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和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功能定位,多主体共同建立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主体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起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的机制;按照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的要求,职业教育在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另一方面,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整合各方资源,设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运行机制,为行业构建有效的职业教育供给体系,保证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并在技术技能共享、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技术技能人才集聚等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汇聚产教资源,联合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核心课程、实践项目、教学装备等;二是通过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为企业职工提供培训服务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三是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此外,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也要突出产教融合,国家、企业、院校都要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是政府主导下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和园区建立一批企业实践中心;三是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校企共建一批实践中心等,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可以看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以往的办学模式发展为具体的实体化运作模式;从产教结合发展为产教互动、互融互通;从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拓展到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从地方主责发展为省部协同、央地互动、区域联动;从地方和行业并行运行发展为地方和行业协同改革创新,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从校企双主体机制发展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为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总之,产教融合从制度走向实践、从校企双主体实施发展为多主体共同参与,从地方主责发展为地方、行业和国家共同实施,从松散联结迈向实体嵌入。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双师型”教师兴起于提升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大力发展于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特征的就业导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于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特征的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目前,我国 “双师型”教师已成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主体,成为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主体力量。《意见》多措并举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一方面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尤其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兴起,行业企业参与“双师型”培养的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推动“双师型”教师提质升级;另一方面,对“双师型”教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高水平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双师型”教师,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经济发展有效融合,促进人的培养和成长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协调、相融合。

(一)“双师型”教师发展历程

如前所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以来,职业教育从升学教育转向就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被提上议事日程。落实国务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各地积极加大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同年天津市教委印发《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09年重庆市首创《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此后许多省份和职业院校制定认定标准,开展中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效推动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从2005年的14.28%提高到2020年的34.35%;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从2005年的23.7%提高到2020年的53.9%,2020年高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54%,可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国家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职业学校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各地、各校都旨在通过认定标准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弥补专业实践技能欠缺的短板,从而成为“双师型”教师。所谓的认定标准,实际上就是指出了一条条通往“双师型”教师的路径,认证条件基本都是“教师基本条件+提升专业实践能力的路径之一”,综合各地多年的实践经验,目前构建了通往“双师型”教师的八条路径,即证书类、资格类、经历类、实践类、培训类、技能获奖类、技能成果类、技能荣誉类。

(二)打造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力量,教师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教育质量。传统的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已难以满足新的产教融合形势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需要加快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体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参照制定修订本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办法,明确支持举措,实行分类评价,并适时调整完善。各地各校制定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以往各地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相比,不仅仅满足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基于上述要求,国家“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标准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基础上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可以说国家构建了“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升级版。

究其原因,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培育“双师型”教师的路径逐渐明确,这些路径有效地引导了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推动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事实上,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均达到了54%,“双师型”教师成为教师队伍的主体,标志着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质的飞跃。“双师型”教师不仅能完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而且要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多重任务。

2.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意见》中提出: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然而目前教师队伍仍然是职业教育最薄弱的环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本科、硕士学历教师占比分别为84.4%和8.5%,而普通高中占比分别为87.3%和11.5%,本科和硕士均比普通高中相差3个百分点,这也导致了职称结构上的差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占比25.2%,而普通高中27.5%,相差两个多百分点。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为2%,硕士学位教师占比也只有50.4%;而普通本科院校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为39.34%,高职院校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仅为普通本科院校占比的1/20。高职教师学历结构不可能达到普通本科院校的水平,但高职并不是不需要高学历的教师,而是需要具有自身特色的“双师型”教师。正是基于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不高的现状,国家提出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事实上,2000年教育部和学位办创造性地设置了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项目,单独招生、单独考试,实施16年来,平均每年培养2000名左右,为职业学校培养了大约3万名硕士研究生教师,受到中等职业学校普遍欢迎,可惜为了规范招生考试而取消。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范要求,2016年停止了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教育,而在教育硕士中增设了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开始为职业学校培养硕士层次的职教教师。根据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的经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普遍不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费、个人薪酬等问题存在压力,由于在职提高学位也属于继续教育,为此,建议一方面应把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纳入国培项目或省培项目,给予职业学校教师一定的学费补贴和一定的个人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另一方面,在入学考试方面给予优惠,或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或单独考试。同时,要把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技术技能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纳入招生范围,也可以招收在生产一线有一定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高职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后通过一定的考核纳入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队伍。在培养方式上,以校企合作项目制或校企分段培养的方式进行培养。

二是开展职业学校博士“双师型”教师培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层次的教师队伍。如前所述,目前我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已超过50%,“双师型”教师成为专业课教师的主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进程越来越多由“双师型”教师承担,而目前无论是本科层次的“双师型”教师,还是硕士层次的“双师型”,大多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教学能力弱,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能力非常有限,迫切需要博士层次的具有创新和研究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职教“双师型”博士培养项目,项目从2013年开始招生,招收具有工科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构建“四三”育人模式,形成了“工科+教师教育”跨学科培养体系。“四三”育人模式,第一个“三”是三导师,培养院校导师、职业院校导师、企业导师;第二个“三”是三基地,校内基地、企业基地、职业院校基地;第三个“三”是三实践,工程实践、教学实践、创新实践;第四个“三”是三结合,教师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技术创新教育与工程教育结合、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结合。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招生和录取比例高达7∶1,毕业学生许多成为职业院校领军人才。在总结以往培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迅速扩大招生规模,充实完善职业院校专业领军人才。

3.积极推进职教师资本硕一体化培养

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培养的“双师型”教师才能进入职业学校。多年实践表明,“双师型”教师培养需要突出“三性”特色,即专业性、职业性和师范性,要正确处理好三性的关系,师范性是根本,专业性是支撑,职业性是特色;而且要做到“三性”融合。专业性是主体,就是依托普通本科院校的专业开展专业教育,基本达到普通本科专业教育的要求;职业性就是加强校企合作,突出技能训练,师范生应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师范性就是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培养的也是师范生,也应遵循国家对师范生的基本要求,如“三字一话”、教育实践等。在四年时间要把“三性”做强,非常不易,尽管加强了课程之间的融合,但四年的时间做强“三性”,显得捉襟见肘。为此,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1985年以来在全国单独招收技校生源实施本科五年制培养,效果显著,深受职业学校欢迎。德国培养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需要7年的时间,职教师资本科四年,其中,入学前有一年或在校期间有半年的企业实践经验,本科毕业参加第一次职业资格考试,接着2年的教育硕士,重点培养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和教学实践能力,然后在社会培训机构进行2年的教育实践,当然实践期间也加强理论学习,最后通过国家第二次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见,德国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培养三个阶段相互贯通,各有侧重,相得益彰。目前,我国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招收的大多数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方面,缺少中等职业学校需要的实践教学能力,不符合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职业教育情怀,毕业后到职业学校从教比例不高。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本硕连读,就可以进行系统设计、贯通培养,统筹6年的时间,深化校企、校校合作,充分发挥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企业实践实习可以延长到半年到一年,教育实习时间延长到半年,切实把“三性”做强做实做优。

4.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

早在1998年教育部印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地方也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1999—2003年建立60个(56+4)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又新建了41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培养培训基地33所,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8所,形成了100个国家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从“十一五”期间开始,教育部、财政部每五年实施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经过17年的持续培训,极大地促进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倡导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意见》也指出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发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养培训。近期,教育部重新遴选和公布了17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新的培训基地以培训团队的形式组建,牵头单位联合同类院校和行业企业6家,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共同体成员单位在专业领域和培训工作中的特色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持续跟踪指导,加强示范引领,努力打造国培基地品牌。

5.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兼职教师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落实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坚持面向实践和强化行动能力的育人要求,优化教师队伍素质结构,推动校企建立协作共同体,建设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教师教学团队的重要举措,已成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如前所述,《意见》中的产教融合以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加全面的形式实施,产教融合的形式很多,但产教融合最终要由人来落实,因此职业学校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团队聘任与个人聘任相结合的方式,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同时,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按照新《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有专业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员,经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才可以担任职业学校兼职专业课教师。同时,校企合作双方互相选派人员,以双向兼职、双重身份、双岗一体的形式,形成“互兼互聘”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常态机制。职业院校派出的人员由企业聘请其兼任部门领导、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顾问等岗位职务。企业派出的人员由院校聘请其兼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实训指导教师等岗位职务。聘请的企业兼职教师要协助安排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挂职,协助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到院校承担教学任务;协助引入生产性实训项目,协助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