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青岛市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加强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青岛市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兼任学科教学的校级管理人员,教科研机构的教研人员,评定1000名青岛市教学能手。

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育教学带头人、拔尖人才、特级教师的,已纳入市级及以上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入选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不再参选。

二、参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龄5年以上,任教参评学科满3年,周课时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

(三)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育人成效显著,在学校或区域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获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乡村教师应当获区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

(六)在学校师生中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区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人选参加青岛市教学能手评选。

(一)区市推荐人选中,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校级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占比不超过10%。

(二)各区市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兼顾各学科,并适当向专任教师较多的学科、思政等学科倾斜。如果分配名额少于学科数,由区市根据名额自行确定优秀教师参评。

(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的参评人选,由各相关单位向市教科院推荐,经市教科院择优选拔产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的办法推荐、评选。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工作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参评人员工作所在单位组织遴选推荐,填写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区市教体局推荐。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向市教科院推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在5月25日前完成推荐;5月26日将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不含课堂教学录像)报市教科院。

(三)初评推荐。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本区市的初评推荐。市教科院负责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相关单位推荐人选的初评,并确定参加市级复评的人选。

(四)市级复评。市教育局对参评选手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通过评审佐证材料、课堂教学录像等方式进行择优推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青岛市教学能手申报表》和《青岛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能够证明参评人选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二)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

1.《青岛市教学能手申报表》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和word稿;

2.《青岛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数据;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的PDF版文档;

4.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文本。课堂教学录像和文本的命名格式为“学段+学科+课题+姓名+区市+单位”。

课堂教学录像的内容、摄制要求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1.各区市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区市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参加市级复评人员的材料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各区市报送的材料应当分学段、分学科整理后报送。

2.各相关单位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课堂教学录像。各单位统一在6月26日上报。

(2)其他材料。

6月27日上午:市南区、市北区,下午:李沧区、崂山区

6月28日上午:西海岸新区,下午:城阳区

6月29日上午:即墨区,下午:胶州市

6月30日上午:平度市,下午:莱西市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地点:

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北区济阳路7号文德楼306室)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青岛市教学能手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规范科学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发挥评选对广大教师的导向、激励、促进作用。

(二)各区市、学校要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将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教学业绩、育人成果等作为主要考察内容,切实将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三)公平公正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范围、参评条件,严格落实推荐评选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评议意见,对推荐人员的所有推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对发现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评选资格,并追究其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切实增加遴选推荐的透明度。各相关单位推荐人员经层层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幼儿园须在校园网或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区市须面向本区市教育系统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院联系。

联系人:庄志刚,联系电话:87076168  


附件:青教办字〔2023〕22号.docx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